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年7月25日桃教特字第1140065822號函
辦理。
二、招聘人員:身心特殊教育服務方案特教學生助理員1名。
三、聘期:自民國114年8月12日(或實際報到日)起至民國115年7月31日
止。
四、薪資待遇:
1.依據每週核定時數暨實際上課天數核發,以時薪每小時190元計算。
(若符合久任時薪加成者,以加成後時薪計算)。
2.久任時薪加成需檢附以下相關佐證資料後,時薪以加成百分之五計
算:
(1) 113學年度年終考核獲甲等。
(2) 完成113學年度在職訓練9小時以上。
(3) 113學年度服務時數達800小時者。
3. 寒、暑假非學生實際上課日,僅有勞保勞退及健保續保無支薪;另無
年終獎金、無資遣費。
五、上班時段:8:00至16:30 (中午休息時間不列入服務時數)
六、工作內容:配合處理身心障礙學生之相關業務。
七、報考人員資格:
八、甄選試務相關事項及日程表:詳如簡章
九、報名相關資料:
1、簡歷表(附件一)。
2、切結書(附件二)。
3、最近二吋正面脫帽本身照片(請黏貼於簡歷表)。
4、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5、最高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持國外學歷應加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
驗證之證明)。
6、身心障礙者手冊。
十、連絡電話:03-2613297#613(特教組長陳國書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