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行政院訂定「一百十四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並自114年10月2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114年10月2日院授人給字第1144001779號函辦理,並檢附來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二、依旨揭注意事項第4點規定,請於115年2月6日一次發給114年年終工作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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