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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教育部函以,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採計曾任2所以上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私立幼兒園專任教師年資相關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15年6月30日臺教人(二)字第115420126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