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臺北市111學年度市立高中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校 校長遴選作業簡章」1份,請惠予協助公告並轉知所屬, 請有意願者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6月13日北市教中字第 1113059745號函「高級中等教育法」、「學校型態實驗教 育實施條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 考評辦法」、「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校長遴 選及聘任作業要點」及「臺北市111學年度市立高中教育階 段實驗教育學校校長遴選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臺北市111學年度市立高中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校校長遴選 事宜,旨揭簡章及相關表件可逕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頁 「科室業務/中等教育科/市立高中及國中校長遴選」處 下載。請詳簡章內容,並依規定檢具相關報名文件,於規 定期限內提出申請,並送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指定信箱: edu_hse.12@mail.taipe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