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有關數位發展部「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辦理主管室內空間提供民眾無線上網服務作業規定」、「各機關資通訊應用管理要點」、「共通性應用程式介面規範」、「行政機關電子資料流通詮釋資料及分類檢索規範」、「政府網際服務網管理規範」、「政府資訊主管聯席會設置要點」、「政府資料傳輸平臺管理規範」及「國家發展委員會補助地方政府資訊建設計畫作業要點」,原屬國家發展委員會有關政府資訊管理政策之綜合性規劃、協調、審議及資源分配相關事項等之行政規則業務,自111年8月27日起已由該部承接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11年12月21日府資規字第1110355221號函暨數位發展部111年12月19日數位政府字第1110007232號函辦理。 |
二、 | 依行政院111年8月24日院臺規字第1110184307號公告及該部111年9月5日數位法制字第11106000011號令,為配合該部及所屬機關組織法規自111年8月27日施行,相關法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條文及行政規則內容,涉及該部及所屬機關掌理事項者,已由該部及所屬機關管轄、承接辦理;旨揭完成修訂之行政規則如下: |
(一) | 111年10月31日數位政府字第1114000209號令修正「國家發展委員會補助地方政府資訊建設計畫作業要點」,並修正名稱為「數位發展部補助地方政府資訊建設計畫作業要點」。 |
(二) | 111年11月25日數位政府字第1114000387號函修正「各機關資通訊應用管理要點」。 |
(三) | 111年11月30日數位政府字第1114000322號函修正「政府資料傳輸平臺管理規範」部分規定。 |
(四) | 111年12月2日數位政府字第1114000381號函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辦理主管室內空間提供民眾無線上網服務作業規定」第6點及「政府網際服務網管理規範」。 |
(五) | 111年12月2日數位政府字第1114000487號函修正「行政機關電子資料流通詮釋資料及分類檢索規範」。 |
三、 | 旨揭「共通性應用程式介面規範」及「政府資訊主管聯席會設置要點」等2項行政規則,該部將另案訂定,以函分行溯自111年12月6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