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23~2025年「健康 99—全國公 教健檢方案」離島縣市特約診所及其健檢方案,請查照並 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2月14日總處給字第 1124000240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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