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獎助民間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活動要點」第3點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28日臺教國署原字 1120083791B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2年6 月28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83791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 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亦可至桃園市特殊教育資源網 (https://special.tyc.edu.tw/)-特教業務單位-特殊教育 科-最新消息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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