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大有國民中學112年度幹事甄選簡章
(一)國內外大學(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高普考、各項特考及格後尚在限制轉調期間之情事。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7-1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等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五)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六)未曾受懲戒處分及記過以上行政處分。
(七)留職停薪之報名人員如符合報名資格准予報考,惟如經錄取時,應於辦理商調作業前,提出復職證明文件,如未提出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報考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八)具word、excel、power point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並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九)具工作協調及人際溝通能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學校需要作職務調配。
1.甄選報名表(請貼妥正面半身照片,如附件1)、切結書(如附件2)。(請至本校官網 https://www.dyjhs.tyc.edu.tw/下載簡章)。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男性請另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件。
5.歷任職務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7.採購證照(無則免附)。
8.全民英檢或採購證照等證書及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等(無則免附)。
1.電腦測驗(佔20%):一般文書處理及網路通訊能力。
2.面試(佔80%):就儀表態度、溝通表達能力、專業知識、發展潛能等作綜合考評。
3.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應徵人員均未達本校需求者,本校得予從缺。
※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問題,請洽本校總務處張主任:03-2613297分機510;報名事宜請洽人事室周小姐:03-2613297分機710或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