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修正發布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37925B號 函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37925A號令修正發布。 二、檢附發布令附件1份,亦可至本市特殊教育資源網(網址:https://special.tyc.edu.tw/)-特殊教育科-表件下載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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