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市110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暨本市同安國小110年11月11日同小輔字第1100007247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目的係為透過參訪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0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績優人員評選」獲獎學習扶助績優團隊,藉以學習他縣市成功模式作為本市未來推動學習扶助之參考。 |
三、 | 旨揭計畫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
(一) | 辦理時間:110年12月14日(星期二)至110年12月16日(星期四)。 |
(二) | 參訪學校:苗栗縣頭份市六合國小、臺中市神岡區圳堵國小、彰化縣北斗鎮螺青國小及新竹縣湖口鄉新湖國小等4校。 |
(三) | 參加對象: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各子計畫承辦學校、109學年學習扶助輔導訪視績優學校、109學年學習扶助績優教學人員、109學年學習扶助輔導訪視委員、109學年學習扶助到校諮詢及入班輔導人員、學習扶助資源中心業務承辦人員及本市有意深化提升補救教學學習扶助績效之學校校長等計42名。 |
四、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星期二)止,請先至教育公務單一認證授權平台連結至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以活動編號E00014-211100003或主辦單位同安國小查詢後登錄報名,確定錄取後再將報名表傳真:03-3561221或電子郵件:yinghonda@yahoo.com.tw至同安國小輔導室。 |
五、 | 全程參與者核予12小時研習時數;另出席人員本局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與課務派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費,由本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10年度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一併辦理補助申請作業。 |
六、 | 如有報名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市同安國小輔導室蔡文英主任,聯絡電話:03-3269251分機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