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大有國民中學教職員子女-就讀申請書
依「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學生轉入學實施要點」:第五點第(一)項各校現職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之戶籍及住所不在學區內者,得申請轉入其現職服務學校就讀。
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第四點第(三)項國中小各年級,應實施常態編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得依其規定辦理編班:教師與其子女,應以編配於不同班級為原則。
承上,請本校教職員工有113學年度就讀本校七年級之子女填寫本表單,於114年2月31日填寫本申請書及檢附桃樂卡(教職員工)影本逕送至教務處註冊組,以利進行新生報到和常態編班作業,謝謝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