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4年4月7日教特字第1141100579號函辦理。 |
二、 | 該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所在學校新竹縣新豐鄉山崎國小(附設幼兒園),114學年度將依特殊教育法第51條第4項增置學前階段特殊教育教師2名,並列入縣外介聘單調缺額,該缺額具體業務內容如下: |
(一) | 辦理「特殊教育法」第19條第1項所訂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作業。 |
(二) | 辦理鑑定評估人員培訓及回訓作業。 |
(三) | 辦理「特殊教育法」第51條第1項所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相關業務。 |
(四) | 整合身心障礙教育相關資源,提供特殊教育之鑑定、諮詢、輔導與服務,以辦理鑑定評估作業為主。 |
三、 | 請欲申請「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前開學校附設幼兒園之學前特殊教育教師審慎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