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檢送修正「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核定本)1份,並自115年2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18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05810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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