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防疫及防範詐騙宣導紀錄表」格式1份(如附件), 請貴校依說明三將宣導內容建置於學校網頁或跑馬燈公告 周知,並請依限填復辦理情形,請查照見復。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110年12月16日園防科字第 11057635840號函及本府政風處110年12月24日桃政安字第 1100007507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利用學校網頁或跑馬燈按月協助加強宣導相關標 語,內容如下:
(一)111年1月:提防非法假網銀,登錄網址牢記心,法務部 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提醒您。
(二)111年2月:時刻繃緊防範之弦,謹防新型電信詐騙,法 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提醒您。
(三)111年3月:防範網絡的騙術,不貪便宜要記住,法務部 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關心您。
(四)111年4月:刷卡消費莫離眼,防止盜刷盯着點,法務部 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關心您。
(五)111年5月:反詐資訊不能少,一旦受騙錢難保!法務部 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關心您。
(六)111年6月:短信詐騙花樣多,不予理睬准沒錯,法務部 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關心您。
(七)111年7月:騙人之心不可有,防騙之心不可無,法務部 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關心您。
(八)111年8月:家庭情況要保密,不明來電多警惕,法務部 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關心您。
(九)111年9月:陌生電話不牢靠,反覆查詢很重要,法務部 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關心您。
(十)111年10月:安全帳戶子虛有,大額匯款多思索,法務部 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關心您。
(十一)111年11月:電信詐騙五花八門,勿信不理四平八穩, 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關心您。
(十二)111年12月:電信欠費要核實,大額匯款要當心,法務 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關心您。
三、請各學校於每月20日下班前,將當月份宣導成果依「防疫 及防範詐騙宣導紀錄表」格式填列,免備文傳送本局承辦 人電子信箱(10041831@ms.tyc.edu.tw)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