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勞動部114年11月21日令修正發布「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1月24日總處培字第1140024603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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