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內政部書函以,「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6條、第7條、第10條條文,業於114年12月30日修正發布,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依內政部114年12月30日台內移字第11409340674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該部114年12月30日台內移字第11409340671號令及修正總說明等附件) 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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