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訂定「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要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2月31日總處給字第11440024672號函辦理,並檢附來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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