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苗栗縣115學年度高級中學校長遴選須知」等資料1份,請惠予協助函轉所屬國私立高中職學校及縣市立高中職學校,請有意願者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115年3月26日府教務字第1150063954號函、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及苗栗縣縣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條規定辦理。
二、115學年度苗栗縣出缺學校為苗栗縣立興華高級中學、苗栗縣立大同高級中學等2校。
三、報名資格:參與遴選者,應符合103年1月22日修正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所列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用資格。
四、本次遴選開放各縣市具有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用資格者參加。
五、收件日期及地點:
(一) 通訊報名:115年5月11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達(郵戳為憑)。
(二) 親自或委託報名:至115年5月11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上班時間內)收件。
(三) 送達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苗栗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並請註明「參加苗栗縣立○○高級中學校長遴選」。
(四) 逾時不予受理;如有疑義,請電洽037-559679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