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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上海台商子女學校115學年度商借教師甄選簡章,請協助轉知所屬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8日臺教文(二)字第1150036109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學校原函及商借教師甄選簡章1份。